企石镇2023年购买矛盾纠纷调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项目概况
企石镇2023年购买矛盾纠纷调解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3169QC
项目名称:企石镇2023年购买矛盾纠纷调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包组内容 服务期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1 企石镇2023年购买矛盾纠纷调解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编制指南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编制指南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编制指南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按照投标文件编制指南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为准)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获取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0769-88839111;所需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政府采购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政府采购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        
联系方式:0769-23087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方式:0769-8883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769-8883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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