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信短信发送服务(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 单一来源公示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
一、采购人:东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805-0001003101-001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莞电信短信发送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东莞市政务短信平台以专线方式分别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连接,由政务网各应用系统产生的邮件通知、会议通知、验证码等政务消息经短信平台处理筛选后,根据目标接收号码分别推送至相关运营商短信网关,为财政、国地税、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及各政府工作人员提供便捷的消息送达服务,成为政府部门之间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梁。
2. 全年短信发送服务费用120万元,每月按实际发送量进行结算扣减,直至服务费使用完毕,出现超支部分由东莞电信减免。
3.东莞电信提供2个或以上的全国范围短信发送端口,向中国电信的手机客户端进行短信推送。
4.东莞电信应该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全国短信端口号码的接入和调试。
5.东莞电信需要提供短信发送端口免白名单功能,及提供短信个性化签名服务。    6.东莞电信提供二次开发接口API(标准的短信发送、短信回复接收、发送状态反馈接口) 和开发样例,可以使用对应的应用程序接口API 来开发短信应用系统,满足单位个性化、深层次的短信服务开发需要及相关平台的维护服务。
7.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2月31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东莞市政务短信平台分为内网平台和外网平台,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大运营商均以专线方式,分别接入内网平台和外网平台,各运营商的短信接口无法互用,即任何一个运营商的短信端口不能对其他运营商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所以政务短信平台只能分别与三个运营商对接,才能保证短信准确的到达每一个目标号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推荐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东莞大道15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8年05月 23日 至 2018年05月30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830320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人:翟润膺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三)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主楼12楼29室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22831131/22831015/22831132
 
发布人: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时间: 2018年05月23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