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购置办税服务厅电子填单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购置办税服务厅电子填单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购置办税服务厅电子填单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862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购置办税服务厅电子填单设备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16,150.00
· 四、采购数量:一批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包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购置办税服务厅电子填单设备项目 一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16,150.00
·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09日至2016年12月16日 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说明: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八室公开开标。
·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八室公开开标。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2月09日 至 2016年12月15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87582
传真: 0769-22887582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人: 莫润玲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传真: 0769-81216222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莫润玲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附件:一:委托代理协议:
1.委托协议.pdf
二:招标文件: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购置办税服务厅电子填单设备项目(售卖稿).doc
 
发布人: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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