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五万以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东莞市清溪镇(五万以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莞市清溪镇(五万以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L16DZFG054JO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清溪镇(五万以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本项目是资格采购项目,没有预算
四、采购数量:2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包组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或
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包A 东莞市清溪镇(五万以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资格项目 2家 本项目是资格采购项目,没有预算 详见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6日至 2016年11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说明: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06日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6号金辉商务大厦8楼802室开标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06日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建设路6号金辉商务大厦8楼802室开标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  
十三、联系事项        
( 一) 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
 
联系人:  朱信哲  联系电话:0769- 87737919  
传真:0769- 87737919 邮编:  523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人: 翟润膺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传真: 0769-81216222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翟润膺
 
附件:1.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769-88839111
  发布人: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