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非住宅类存量房基准价格体系建设项目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东莞市非住宅类存量房基准价格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21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非住宅类存量房基准价格体系建设项目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预算: ¥3,000,000.00元。
3.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号 内容 数量 服务期
A 东莞市非住宅类存量房基准价格体系建设项目 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合格投标人:
4.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13日,每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1202号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5.4    售标书联系电话:0769-88839111;联系人:黄小姐
5.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说明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PDF电子版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码代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14:00~14:30
6.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14:30
6.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公开开标。
7.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dggp.dg.gov.cn)。
8.  采购人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3号
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华凯大厦1202号
联系人:何伟民
联系方式:0769-88839111 
邮政编码:523000
电邮:yuelongdg @126.com
传真:0769-81216222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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