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3-201903-032014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包A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5号厂房
包A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通业大厦南塔1606室房
包B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星星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郑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源路金月湾广场二层JYW-2F-001、002号商铺
包B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5号厂房
包C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东莞星星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郑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源路金月湾广场二层JYW-2F-001、002号商铺
包C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5号厂房
六、报价明细: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 备注 |
包A | 2019年06月12日 |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 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5号厂房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东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鲜肉蔬菜(水果)类) |
包A | 2019年06月12日 |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通业大厦南塔1606室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东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鲜肉蔬菜(水果)类) |
包B | 2019年06月12日 |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 东莞星星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源路金月湾广场二层JYW-2F-001、002号商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东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水产海鲜类) |
包B | 2019年06月12日 |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 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5号厂房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东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水产海鲜类) |
包C | 2019年06月12日 |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 东莞星星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源路金月湾广场二层JYW-2F-001、002号商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东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粮油副食品百货类) |
包C | 2019年06月12日 |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 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5号厂房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东城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资格(粮油副食品百货类) |
七、评审日期:2019年06月12日 评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王伟明 成员:胡铨、廖云峰、沈玉洁、林昉钧、周卫和刘伟成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推荐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包A第一中标候选人,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为包A第二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推荐东莞星星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包B第一中标候选人,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包B第二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推荐东莞星星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包C第一中标候选人,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包C第二中标候选人;
九、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计算收费金额:向包A每家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柒拾伍元整(人民
币:12,875.00元),向包B每家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人民币人民币捌仟伍佰捌拾叁元整(人民币:8,583.00元),向包C每家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人民币肆仟贰佰玖拾贰元整(人民币:4,292.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331382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331382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翟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或 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7日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