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9日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受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委托,于2019年01月29日 就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项目编号:441900-201812-0099990033-0009) 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812-0099990033-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0,000.00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  法人代表:龚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5号 

六、报价明细: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中标结果情况说明 备注
A包 2019年01月29日 2,830,000.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5号 成交候选人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高效晶硅电池团队申请采购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该设备主要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究,能够完成PERC电池正膜和背膜的镀膜工艺,能完成TOPcon电池的SiOx/polySi薄膜工艺。PECVD的膜膜厚均一性需要分别达到片内≤3%、片间≤3%、批间≤2%且载片量为416片/管,LPCVD膜膜厚均一性需要达到5%以内。
七、评审日期:2019年01月29日 评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1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王燕君 成员:李松涛和肖川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为成交候选人。

九、 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计算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壹佰叁拾元整(¥35,130.00元)。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69-89136773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69-89136773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翟润膺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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