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17页,删去“6、临时门楼牌采用小号门牌样式规格,可使用纸张打印后压膜。”
2、招标文件第22页,“3.门牌、楼牌、单元牌、户(室)全址牌基板表面应覆盖蓝色反光膜底,反光膜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规定Ⅳ类及以上。”变更为“3.门牌、楼牌、单元牌、户(室)全址牌基板表面应覆盖蓝色反光膜底,反光膜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规定II类及以上。”
3、招标文件第12页,“2.小号门牌”图片需要变更,以代理机构发出的《常平镇门楼牌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0-25-201803-2520404-0001)更正/变更通知 》为准。
4、招标文件第34、35页“技术评审表”变更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详细评审内容 | 分值 | 投标人 |
1 | 质量控制措施 |
对各投标人质量控制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科学合理、完善可行的得5分; 方案基本合理、较完善可行的得3分; 方案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得1分; 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
2 | 组织安装及旧门牌处理方案 |
对各投标人组织方案、安装情况、安装分配情况及产品安装后拆除上交旧门牌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科学合理、完善可行的得5分; 方案基本合理、较完善可行的得3分; 方案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得1分; 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
3 | 投标人生产能力(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现场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不得分;原件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 投标人生产设备先进性和多样性:具有标准全自动生产流水线得3分。(以提供生产车间剪板机、复膜机、收料机和冲床实景图片及全自动生产线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3 | |
投标人具有适合制作二维码门牌的喷绘打印机及罩光机的得1分,各有2台或以上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以提供实景图片及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2 | |||
4 | 质量保证 | 投标人具有由具备检测能力的市级及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小号门牌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符合GB 1733-2008标准和东莞市门(楼)牌设置规范的,得10分。(以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10 | |
5 | 投标样品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评分: 投标样品的铝板厚度、材质情况、工艺、颜色、美观、清晰度的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并全部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0分; 投标样品的铝板厚度、材质情况、工艺、颜色、美观、清晰度的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部分参数优于用户需求的得7分; 投标样品的铝板厚度、材质情况、工艺、颜色、美观、清晰度的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4分; 投标样品的铝板厚度、材质情况、工艺、颜色、美观、清晰度的参数不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分; 如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无效的,此项为0分。 |
10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的反光膜材质黄绿色长余辉蓄光效果、刮擦测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标样品的反光膜材质黄绿色长余辉蓄光效果最好、防刮擦能力最高的得10分; 标样品的反光膜材质黄绿色长余辉蓄光效果较好、防刮擦能力较高的得7分; 标样品的反光膜材质黄绿色长余辉蓄光效果一般、防刮擦能力一般的得4分; 标样品的反光膜材质黄绿色长余辉蓄光效果差、防刮擦能力差的得1分; 如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无效的,此项为0分。 |
10 | |||
6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人数达到20人得1分,在2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投入10人加1分,此项最高得7分。(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并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现场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不得分;原件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 7 | |
合 计 | 52 |
5、招标文件第36页“商务评审表”变更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详细评审内容 | 分值 | 投标人 |
1 | 财务状况 | 根据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的年度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两年盈利的得2分,一年盈利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以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2 | |
2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1 | |
投标人具有地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的得2分。(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2 | |||
投标人具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1 | |||
投标人具有反光材料的经销商资格或反光材料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的得1分。(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1 | |||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4分。(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4 | |||
3 | 业绩证明 | 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所完成的相关政府采购二维码门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合同金额200万或以上的的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现场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不得分;原件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 5 | |
4 | 售后服务机构 | 投标人在东莞市范围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2分,在广东省(非东莞地区)以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1分,其他地区得0分。(东莞市本地企业默认为在东莞地区设有服务机构,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接受委托第三方作为售后服务机构。) | 2 | |
合 计 | 18 |
评分项目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52 | 18 | 30 |
分值(分) | 52 | 18 | 30 |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18年04 月 04日14:00-14:30(北京时间)。
8、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变更为: 2018 年 04 月 04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通知。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 年 04 月 04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200号
联系人: 殷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086877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人: 莫润玲 联系电话: 0769-8883911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莫润玲 联系电话:0769-88839111
特此公告。
发布人: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9日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9日